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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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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终报账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12-07 16:38   审核人:

校属各单位:

为了按财政要求及时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现将年终报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年终报销截止时间。

1、银行支票、公务卡支付等转账结算截止时间为本年度12月20日;

2、归还借款及冲账截止时间为本年度12月26日。

3、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原则上要求当年的票据必须当年报销。

二、关于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年终截止收单时间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国库支付分局通知,2017年财政国库直接支付年终支付截止时间为本年度12月20日。请校属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在本年度12月20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相关财政国库直接支付手续,逾期不办理所造成的后果由各校属相关单位自行负责。

三、关于往来款处理问题。

1根据有关规定,请校属各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于12月26日前及时归还借款及各部门备用金等借支款项。

2有外单位汇入包含科研项目等各类款项,请于12月26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确认手续。

3、若因未及时还款、未及时确认来款造成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所产生的影响由其自行负责。(附件:应收及暂付明细表、应付及暂存明细表

四、关于重申执行公务卡支付和使用财政资金执行公务机票采购的说明。

请校属各单位严格执行《广州大学公务卡管理办法》(广大[2017]2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广大办[2017]9号)和《广州大学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大〔2016〕23号)等文件规定(在学校OA系统和财务处网页可查询)

 

财务处  

                                  2017年12月5日

 

附件【附件1:暂存款明细账.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暂付款明细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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