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附表为各相关部门的中央、省、市追加项目在财局指标单的支付情况,请对应本部门的项目填写结转申请表(参照举例表格填报),请提供申请结转的相关文件、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工程评审意见书等能支撑结转的依据,仅需电子版,并按项目名称命名。有多个项目的,以对应的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报送。由于财局指标单与实际账务支出有可能存在差异,请按照项目实际剩余情况,在剩余指标数范围内,填写需要结转使用的金额。
备注: 1、附表中的主管部门为该项目对应的第一主管部门,存在二次分配的,请核对二次分配下拨情况后填写。
2、项目对应多个部门的,请按照本部门相关情况填写即可。
3、如对二次分配情况有疑问的,请至财务处预算科103室查询。
4、请将附表及结转原因的电子凭据附件于2017年12月20号前OA至财务处预算科陈珏荟、刘卓君。
财务处
2017年12月14日
(联系人:预算科陈老师、刘老师 电话:39339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