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关于下达2018年
校内预算指标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8年校内预算安排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下达,并就预算执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依法理财,量入为出,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的严肃性。严格按照预算计划依法依规使用经费,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编制的严肃性,指标一经下达,不得擅自变更预算和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
2.勤俭节约,讲求绩效,权责相一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规模。 严禁超标准安排经费支出。各单位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年度审计对此反映的问题由各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凡需进行招投标的项目要尽早组织实施,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在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建设。
4.推进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项目库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将考评结果与今后年度审批立项和项目支出预算挂钩。
5.按照支付序时进度考核的要求,6月份支付率需达到全年预算安排指标的50%及以上,9月份需达到75%及以上,年终支付率(96%为达标)与单位绩效考核挂钩,对支付率低的单位在下一年度适当核减预算安排数。
6.按照成本时效性要求,当月支出尽量当月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要求票据自产生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
7.学校预算经费指标采取分批下达的方式,各单位在预算下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全年预算指标和上半年下达指标的支出明细和用款计划上交纸质版材料报财务处审核后实施。
8.2018年开始,市财政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经济分类科目管理,学校所有预算经费指标须零金额起点填报“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其中,“支出明细”须严格按照“经济分类科目表”中列明的经济分类科目名称填列方可使用(详见附件3)。
附件:1. 2018年部门预算指标
2. 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
3. 经济分类科目表
广州大学
2018年3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州大学办公室 2018年3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