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公示
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穗规字[2017]5号)的有关规定,广州市艺术学校拟处置一个LED户外电子显示屏,由于其使用频率高,使用时间过长,设备技术性能落后,故障率高,已无使用价值和维修价值,资产总金额为55000元。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处置清单。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季老师 戴老师
联系电话:39366638
公示网址:广州大学财务处网站(http://cwc.gzhu.edu.cn)
公示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24日